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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吸煙區的理想(逃離二手煙)與現實(積聚二手煙)

二手煙煙霧帶有大量有害化學物和致癌物,暴露於二手煙會對非吸煙者構成即時及長遠健康風險。因此,吸煙不只影響吸煙者個人健康,對他人健康以至整體社會而言亦是巨大的威脅。為保障大眾免受二手煙危害,香港自1980年代起,將公共升降機和公共交通工具列為禁煙區,其後擴展至電影院、劇院、商場、食肆的室內地方、室内工作間等場所,並逐漸將部分室外公眾場所納入法定禁煙範圍。

委員會《控煙政策調查2023》的結果顯示,有半數市民在受訪前七天曾接觸到二手煙,反映二手煙問題依然對大眾造成困擾。香港人口稠密,街道繁忙,不少市民在排隊或走在行人路上時接觸到二手煙,在這些情況下,他們難以避開二手煙。為更完善地保障市民健康,無煙法例有待加強,將更多甚至絕大部分公共地方列為禁煙場所。

有部分人認為設立「指定吸煙區」是減少非吸煙人士尤其在行人路上暴露於二手煙害的解決方法。從表面來看,設立「指定吸煙區」似乎只是一種理想的妥協,假設吸煙者定點在公共地方吸煙,便可減少非吸煙者遭受二手煙滋擾的機會。然而在現實環境下,「指定吸煙區」能否收減少吸煙和二手煙之效?控煙政策的原意是要推動吸煙者戒煙,保護市民遠離煙草禍害。「指定吸煙區」似乎會令吸煙更方便,會否反而令吸煙風氣更加盛行?在公眾地方吸煙的情況會否變得更普遍、更理所當然?

 

「指定吸煙區」無助減少二手煙及健康風險

「指定吸煙區」為二手煙暴露提供了一個簡單解决方案的假像。煙草燃燒時的氣味刺鼻難聞,因而令人「避而遠之」。然而,除了令人不適的氣味,捲煙(無論一手煙或二手煙)更會釋放出7,000多種化學物質,包括約70種致癌物質,長期接觸二手煙的風險可較吸煙者更高。這些肉眼不可見、能深入肺部的致命化學物質(多數直徑少於一微米)才是對大眾健康的真正威脅,更加要「避之則吉」。

「指定吸煙區」規範吸煙人士在指定位置吸煙,或能暫時輕微減少二手煙的難聞氣味,但無法勸止吸煙行為或真正阻擋有害的二手煙四處流動。在戶外環境中,二手煙的擴散程度受到溫度及風速等因素影響。在無風或微風下,煙霧會先上升然後下降,導致局部區域二手煙濃度增加。當有風時,煙霧會隨氣流遠距離擴散,令站在下風位置的人將難以完全閃避。即使在煙支熄滅後,在空氣中殘留的有害物質(即「三手煙」)會沉積及依附在空間或物件的表面,或吸煙者的衣服、頭髮和皮膚上長達數周或數月。二、三手煙暴露沒有安全水平。即使是短暫暴露於二手煙中,眼睛、喉部及呼吸道會受到即時刺激。長期接觸二手煙更能引致多種慢性疾病及癌症。因此,在戶外環境中劃設開放式、無隔間的吸煙區顯然無濟於事,對其他路人或附近人士做成更大的二手煙困擾和健康風險。

即使是設立有隔間或甚至封閉的吸煙房亦無法阻擋二手煙飄散,而且更需要十分高昂的興建和運作成本。世界衞生組織(世衞)指出,任何通風系統或空氣過濾裝置均不能防止大眾暴露於二手煙中。二手煙能污染抽風系統,並且透過門縫、天花板罅隙或開關門時洩漏至房間外。工程行業權威組織美國供暖製冷及空調工程師學會2023年的文件同樣明確指出,即使安裝稀釋性通風系統、風閘或空氣淨化設備亦不能有效控制暴露於二手煙的風險。因此該學會的標準和指南並不會為建造吸煙區提供有效通風率建議,亦不會聲稱能在吸煙場所實現可接受的室內空氣質素水平。

除此之外,「指定吸煙區」的設想從選址規劃以至管理維護亦對社會大眾造成毫不必要的負擔。香港地小人多,「指定吸煙區」將會產生「鄰避效應」,導致社會矛盾。在弱勢社群居住的社區中設置「指定吸煙區」更有可能加劇了吸煙導致的健康不平等問題。例如,「指定吸煙區」及其附近地點將會聚集大量吸煙人士,變相成為吸煙熱點,對周遭人士和環境造成影響。管理「指定吸煙區」將牽涉維護和清潔等多項恆常性開銷,同等把珍貴的社會資源花費於有損公共衞生的用途上。吸煙區會堆積大量煙蒂垃圾及有害物質,負責管理及清潔這些地方的工作人員將無可避免地接觸到大量有害物質,從而導致嚴重健康後果。工作人員有機會在工作期間被迫吸入二手煙而大大提高患上相關疾病的風險;僱主不但可能因此負上巨大責任和保險開銷,更有可能引申法律訴訟的風險。

 

藏在煙幕後的煙草商野心

煙草業多年來否認及極力淡化二手煙的危害,並不擇手段阻撓各地政府推行無煙環境的措施,以維護自身商業利益。世衞嚴正指出煙草業的虛偽行為,往往聲稱不鼓勵大眾嘗試吸煙,但實際上卻積極引誘青少年吸煙、推出不同令人上癮的吸煙產品、詆譭和阻礙有效減少吸煙的政策。煙草業明白提倡「指定吸煙區」能確保吸煙者能夠在更多地方、更方便、更無顧忌地使用其吸煙產品,同時可以提高社會對吸煙的接受程度、鼓勵吸煙並削弱吸煙者戒煙的意願、令吸煙行為變得正常及正當。

以吸煙情況普遍的日本為例,有聲音認為日本設立吸煙區的做法值得香港借鏡,但他們卻不了解日本是全球煙草業干預最嚴重的地方之一。看似保護非吸煙者的「指定吸煙區」,實際上卻是煙草業延續對社會煙草上癮的手段。全球煙草控制良好治理中心出版的《2023年全球煙草業干預指數》指出,以最大煙草商日本煙草國際為首的煙草業在當地有強大的政治及經濟影響力。一方面,煙草業與日本政府尤其財務省的關係密切,使其能左右政府的控煙政策。另一方面,煙草業在甚少阻力下,投放大量資源進行廣告宣傳和企業社會責任活動,以提升企業形象及社會對吸煙的接受程度。

日本在保障公眾免受煙草禍害的措施落後全球標準。世衞選定了八類公共場所為實施無煙政策的重點區域,並以此為指標來評估各國推行無煙環境的水平,而日本則是實施水平最低的地方之一。事實上,在2020年東京奧運前,日本並沒有全國性的無煙法例。在國際奧委會的「健康奧運」政策下,日本於2016年才提出了禁止在所有公共場所吸煙的《健康增進法》修正案。然而,該修正案在煙草業的強烈反對下遭大幅削弱,最終容許了許多豁免情況,如允許無煙場所設立吸煙室和豁免座位面積小於100平方米的小型餐廳等。因此,日本全國性的無煙法例仍然存在巨大漏洞,未能符合《世界衞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於所有公共場所實施100%無煙環境的建議。

日本的禮儀文化非常注重避免給別人帶來困擾,但二手煙暴露問題在煙草業推波助瀾下沒有得到真正解決,反而更為嚴峻。煙草業在日本大力推廣吸煙「禮貌運動」,游説及幫助政府在禁煙的街道建立「指定吸煙區」,暗示只要遵守若干禮儀,便可隨意吸煙,令社會風氣傾向將吸煙問題視為文明禮儀問題而非健康問題。然而,這種由煙草業包裝成「禮儀」和「禮貌」的措施,根本不會解決二手煙的問題及其危害。有研究分析了日本112個在街道上實施吸煙限制的城市情況,發現其政策的主要目的與改善市容有關,而非保障公眾健康。在設有吸煙區的禁煙街道上,吸煙區便是街道上二手煙的主要來源,反映容許吸煙區的無煙法例存在漏洞,未能有效保護禁煙街道上的行人。

 

作出符合公共衞生而非煙草業利益的抉擇

在任何情況下吸煙都是有害無益的行為,吸煙者應儘快戒煙。吸煙人士如要戒煙,要訣之一是改變習慣,避開吸煙經常會去的地方。「吸煙區」的存在無疑會激發再次吸煙的欲望,動搖戒煙的決心。

「指定吸煙區」的政策將傷害自己及他人身體的行為合法化,與保護公共衞生的原意矛盾、與旨在減少吸煙的控煙理念背道而馳,而且會令公眾誤解社會默許甚至鼓勵吸煙行為,尤其令青少年接收錯誤的價值觀,耳濡目染下嘗試吸煙。一旦吸煙行為再次成為常態,對長遠造成吸煙風氣的問題可以延續多個世代,令社會難以再次形成無煙共識,無煙環境亦難以達到。

《世界衞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8條要求締約方除了在室内公共場所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大眾,亦應在適當時在其他公共場所(即室外及半室外公共場所)採取保護措施。全球大部分國家均循着不斷擴展無煙環境的方向發展。世衞《全球煙草流行報告》顯示,被評定無煙法例到達最佳水平的國家(即已禁止在醫療處所、教育處所、大學、政府處所、室內工作場所、提供食物的場所、提供飲品的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八類場所吸煙)已由2007年的10個大幅增長超過七倍至2022年的74個。報告亦建議 39 個有吸煙區規定國家取消相關規定,以令無煙法例達最佳水平。此外,一些國家亦已採取更嚴格的措施,禁止在戶外及私人場所吸煙,例如禁止在機場吸煙及設置吸煙區(如匈牙利、愛爾蘭和泰國)、禁止在載在兒童的車輛內吸煙(如愛爾蘭、紐西蘭和英國)、禁止在有兒童在場的戶外範圍吸煙(如芬蘭、墨西哥和泰國)等。

 

持續擴大禁煙範圍及提升執法效率

持續擴大禁煙區不但能保障大眾在公共地方呼吸清新空氣的權利、減低大眾接觸二手煙的風險,更可培養社會無煙氛圍,鼓勵吸煙者戒煙、提高戒煙成功率及防止非吸煙者嘗試。維持禁煙區的無煙環境需要市民自律配合和政府政策支持。除了持續擴大禁煙區覆蓋範圍,政府亦要提供更清晰的禁煙範圍標識、提升執法力度、增加違規行為的成本,以及明確無煙場所管理責任。

2024年6月,香港政府就下階段控煙措施發表短、中、長期控煙政策。其中針對無煙環境的短期措施包括排隊時禁止吸煙、擴大法定禁煙區至指定處所(如幼兒中心、學校、安老院和公營醫療設施等兒童及老人經常到訪的地方)的出入口指定範圍,以及提高違例吸煙定額罰款至港幣3,000元。而中期措施包括禁止俗稱「火車頭」的邊行走邊吸煙行為及訂立無煙場所管理人責任制。政府應堅定採取符合公共衞生原則策略,持續擴大禁煙區,長遠實現真正的無煙環境,保護公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