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煙有食神挑戰菜」比賽條款及細則

參與比賽前,參加者必須細閱下列所載之條款及細則。
如參與此比賽,即代表參加者已閱讀所有條款及細則,並完全明白及接受所有條款及細則。

A. 比賽機制

  • 參加者必須按「無煙有食神挑戰菜」(下稱"比賽") 內「活動詳情」之內容,於截止日期(2017年11月19日)前完成所有註明之步驟,方可參加比賽。
  • 參加者必須按比賽要求遞交所設計的菜式(下稱 “參賽煮意”)及相關資料,如於非指定位置填寫有關資料(如:於"菜式名稱"欄填寫菜式費用)或上載不相關相片,將不獲接納。
  • 參加者遞交之參賽煮意,將由公眾投票及主辦機構-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評核,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及商台製作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 評審準則: 第一部份:公眾於2017年10月23日至12月3日內於此網頁投票選出最高票數之十個參賽煮意入圍第二部份評審;
    第二部份:由「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為十位入圍參加者之參賽煮意進行評分,評分項目包括:
    1. 無煙/戒煙信息(40%);
    2. 健康食材(20%);
    3. 創意(20%)及
    4. 賣相(20%)
  • 總得分最高者分別為冠、亞、季軍三名優勝者。
  • 比賽冠軍得獎者須配合主辦機構進行宣傳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媒體訪問、出席宣傳活動)及協助製作相關短片,如有違反者,主辦機構有權保留得獎者資格。
  • 於比賽期間 (2017年10月23日至12月3日),每個 Facebook 帳戶之參加次數不限,惟只可贏取比賽一次。
  • 如同一Facebook帳戶於比賽內重複或多次參加,則以遞交時間最新之參賽煮意為準。
  • 參加比賽之Facebook 帳戶持有人須於2017年12月3日或以前年滿15歲及為有效之香港身份證持有人。
  • 圖片及文字一經提交,不得修改;所遞交參賽煮意內之所有圖片及文字皆視為參賽作品之一部份。
  • 比賽以商台製作有限公司的電腦記錄為準,參加者不得異議。
  • 參加者須保證遞交之圖片內容、文字內容及所有資料為參加者之原創作品,不含任何翻譯或抄襲他人成分,且不得為已發表或已獲獎作品。作品不得包含任何屬第三方版權之內容。如有,參加者必須已取得並交予商台製作有限公司有關之使用授權,並保證商台製作有限公司及其他使用者於使用作品時不會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權益。
  • 如多於一個參賽煮意具有相同信息,則以最先遞交之參賽煮意被視作原創。
  • 參加者所遞交之個人資料,將按照主辦單位之私隱及個人資料政策及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用作是次比賽用途(包括任何轉送)。
  • 任何因電腦、智能電話、網絡技術問題而引致參加者所遞交的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等情況,將被視作未能完成登記而不能參加比賽。
  • 如發現參加者以外掛程式、蓄意以不正當手法、空號或假帳戶,或其他不誠實方法參與本比賽,商台製作有限公司有權取消其參加及得獎資格,而不作任何通知。
  • 參加者提供之任何資料,包括:相片、文字等,均不可包含對任何群體或個人之誹謗性的、錯誤的、違法的、辱罵性的、具侵犯性的、令人不安的、侵害他人私隱的、屬於參加者或他人之敏感或機密資料、帶有種族、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取向歧視的或猥褻性的內容。商台製作有限公司有絕對權利移除有關資料並將保留向參加者追究法律責任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 本比賽細則隨時會有所修改而不作另行通知,比賽細則以最後更新版本為準;如參加者根據比賽指示遞交作品即表示完全同意本比賽之條款及細則。
  •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商台製作有限公司及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之員工及其直系家屬(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均不得參與此比賽,以示公允。
  • 所有參賽食譜及相片的版權為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擁有。
  •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商台製作有限公司及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B. 結果公佈及獎項

  1. 比賽將按上述評審準則,選出三名優勝者。
  2. 「無煙有食神挑戰菜」獎品如下:
    冠軍(名額1個):多功能蒸氣焗爐一部及價值港幣1,000元的飲食禮券,總值約港幣3,400元
    亞軍(名額1個):多功能炆煮鍋一個及價值港幣1,000元的飲食禮券,總值約港幣2,000元
    季軍(名額1個):酒店自助晚餐禮券 (兩位成人) 總值約港幣1,500元
  3. 得獎名單將於2017年12月20日於本網頁及「無煙大家庭」Facebook專頁公佈。
  4. 得獎者必須於指定日期前提交其身份證姓名、電話或相關聯絡資料,所有個人資料將交由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作領獎時核實身份之用。
  5.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有權要求得獎者提供身份證明資料及文件以作核對身份之用;如得獎者未滿18歲,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領獎;如得獎者提供的資料不詳、不清楚或有遺漏、無法聯絡得獎者或確認其身份,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有權取消得獎者資格。得獎者需親身或授權他人到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秘書處領取獎品;
  6. 獎品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
  7. 任何情況下,所有獎品不得更換、退回、兌換現金或其他獎品。
  8.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商台製作有限公司及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無煙有食神挑戰菜」公眾投票獎條款及細則

  • 凡參與投票之人士,即自動參加「無煙有食神挑戰菜」公眾投票抽獎,曾於網頁內投票之投票人士,將納入隨機抽獎名單之中。
  • 「無煙有食神挑戰菜」公眾投票獎獎品如下:
    公眾投票獎(名額3個):價值港幣300元的飲食禮券
  • 每一個Facebook帳戶只可投票一次;
  • 參加者必須於2017年10月23日至12月3日期間在活動網頁以Facebook帳號登入及投選心水「無煙有食神挑戰菜」參賽煮意,方可參與抽獎;
  • 每名參加者只限中獎一次;
  • 參加者必須於2017年12月3日或以前年滿15歲及為有效之香港身份證持有人。得獎者領取獎品時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作核實,如得獎者未滿18歲,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領獎;
  • 得獎者需親身或授權他人到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秘書處領取獎品;
  • 所有獎品不可轉讓或退換,亦不能兌換現金;
  • 結果將於2017年12月20日於本網頁及「無煙大家庭」Facebook專頁公佈,並在南華早報及明報刊登;
  • 得獎者將會於Facebook收到訊息通知,而得獎者必需提交相關個人資料,以作登記之用,否則作棄權論;
  • 所有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和商台製作有限公司及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的職員及其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均不可參加是次抽獎,以示公允;
  •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商台製作有限公司及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 49515